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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王靖璨律师 律师、经济师、第三届龙湾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龙湾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员;法学专业毕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在执业过程中,亲办了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刑事方面,曾成功为熊某某涉嫌盗窃一案办理附条件不起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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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靖璨律师

手机号码:15067836919

执业证号:13303201410986783

执业律所: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四楼

成功案例

结伙盗窃高铁工地 销赃现场逮个正着

俗话说“生财有道”,但有梦想发财的年轻人却不走“光明正道”,而铤而走险去盗窃高铁工地,最终把自己搭进牢房。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件盗窃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吴某某、陈某某、刘某三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判处了罚金。

2009年10月、11月间,被告人陈某、吴某某、陈某某、刘某等人分别结伙,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窜至固镇县仲兴乡街道南侧约300米处的中铁十五局集团六公司京沪高铁四标段十一项目部一工区钢筋厂内,采用翻墙入院的手段,三次将院内价值12576元的螺纹钢盗走。2009年11月6日,被告人陈某、吴某某、陈某某在固镇县仲兴乡街道一废旧收购点出售螺纹钢时被接到举报的固镇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被盗钢筋3200千克及退赃款2000元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吴某某、陈某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陈某、吴某某盗窃数额巨大,被告人陈某某、刘某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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